111學年度基礎/中級英文寫作會考試場規則

111學年度基礎英文寫作會考

試場規則

1. 考試時間: 晚上7:00-9:30,請盡量於6:40前準備好相關應試事宜,7:30後不得入場。

2. 可攜入場:藍、黑色原子筆等應考文具。若非上述應試用品外,皆不得出現於試場及桌面。

3.不可攜帶入場:紙本/電子辭典、講義,與考試無關之紙張或書本,被監考人員於座位發現上述物品者,以零分計算。

4.考生入場前請將手機關機,並於隨身物品一同置放教室前後,不得帶至座位。考試期間手機發出聲響或震動者以零分計算。

5. 題目卷、草稿連同答案卷一起繳回。草稿不計分。學生不得於答卷上書寫任何暗示身份之文字(中、英文姓名、學號等),違者以零分計算。

6.考生應自行攜帶計時工具(手機除外),並於考試進行前自行對時。考生亦不得要求監考人員提醒剩餘時間。

7.考試時間結束應立即停筆並安靜離開考場,並不得於走廊喧嘩。

8. 請同學預留7/28(三)傍晚時間19:00-22:00,若有需要會請你到校一趟,謝謝。(最晚在7/7前通知)

**不聽從監試人員警告者,依違規情節輕重酌扣10-20分,違規情節重大者以零分計算。 **

※違反上列規定者,考試結果一律以零分計算。

111學年度中級英文寫作會考

試場規則

1. 考試時間: 晚上7:00-9:30。 請盡量於6:40前準備好相關應試事宜,遲到40分鐘者不得入場。

2. 可攜入場:MLA 手冊英文版第九版,紙本英英字典、英漢字典,藍、黑色原子筆等應考文具。若非上述應試用品外,皆不得出現於試場及桌面。

3.不可攜帶入場:電子辭典、講義,與考試無關之紙張或書本,被監考人員於座位發現上述物品者,以零分計算。

4.考生入場前請將手機關機,並於隨身物品一同置放教室前後,不得帶至座位。考試期間手機發出聲響或震動者以零分計算。

5. 題目卷、草稿連同答案卷一起繳回。草稿不計分。學生不得於答卷上書寫任何暗示身份之文字(中、英文姓名、學號等),違者以零分計算。

6.考生應自行攜帶計時工具(手機除外),並於考試進行前自行對時。考生亦不得要求監考人員提醒剩餘時間。

7.考試時間結束應立即停筆並安靜離開考場,並不得於走廊喧嘩。

**不聽從監試人員警告者,依違規情節輕重酌扣10-20分,違規情節重大者以零分計算。 **

※違反上列規定者,考試結果一律以零分計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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